2016年05月09日
邯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邯政法办〔2016〕12 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4月19日印发《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各单位。《意见》的出台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意见》全面贯彻实施,制发本通知: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都要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市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对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出具体部署,把《意见》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及各级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在本级政府及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将《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全面落实,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的号召。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目标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目前,国家、省都在积极进行部署,研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协助编制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在城市管理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抓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内容、范围和实现形式,及时总结经验,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
(二)强化“四关”建设。着重抓好行政执法的主体、行为、责任、保障等“四关”工作。一是认真执行行政主体资格认证程序,把好主体“准入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化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委托执法监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化建设,把好法律“实施关”。坚持完善机制制度,最大限度的将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个执法环节、每个管理流程置入统一标准之下规范运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强化责任承担,把好责任“落实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实处;四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监控机制,把好制度“保障关”,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运用监督手段保障各项制度顺利运行。
(三)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邯郸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邯郸市制定政府规章拟定地方性法规规定》、《邯郸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贯彻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结合实际,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进“三步式”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违法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外,并适时灵活地采用说服、教育、告诫、建议提示等非强制行政指导方式。积极推行全程说理式文书,积极研究制定执法文书示范文本。逐步推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管理电子化,各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高行政执法服务能力。
三、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站在推进法制政府的高度,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扎实推进基层执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督导,对问题较多、反映较大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重点督办。结合所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内并作为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内容。省、市法制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和年终全面检查,检查情况报省、市政府。
《意见》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原则上2016年底前要建立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并在一些领域实现突破。2018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